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海市监处罚〔2023〕869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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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10931774R |
工商注册号 | 110000450093092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褚**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2年7月13日,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烤鱼纸(宜洁牌,货号Y-3997,当事人内部货号3790127)进行了抽检。上述商品经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后,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C2022-C45-D13-L034C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验验,定量项目不符合GB/T1014-2010《食品包装纸》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食品用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对上述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又查:据当事人表述,其销售的上述商品,生产厂家为安徽天添塑业有限公司。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烤鱼纸,均是当事人根据销量,在内部商品管理模块上提交采购计划,由大润发济南大库统一采购后,由安徽天添塑业有限公司直接向当事人发货。当事人表示在进货验收方面,收到货后都查看了上述商品标签上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相关信息,同时查验了合格证。当事人经营上述商品,涉及税费有增值税(税率1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根据当事人表述和其提供的上述生产厂家的商品供货材料,2022年6月17日,安徽天添塑业有限公司向当事人供应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烤鱼纸30包,单包进价11.92元(含税),进价总额357.60元。上述商品在当事人业务系统内的售价为15.90元(含税)。当事人2022年6月21日销售1包,销售价格15.90元(含税);6月25日销售1包,销售价格15.90元(含税);7月6日销售1包,销售价格15.90元(含税);7月13日销售5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销售金额79.50元;7月29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8月7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8月19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10月9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1.90元(含税,七五折);10月21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1.90元(含税,七五折);10月25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11月19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12月20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2023年1月29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2月19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2月26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3月1日销售1包,销售单价15.90元(含税)。以上销售总额为310元(含税),目前有10包烤鱼纸(包括5包备样)在本公司经营场所内存放。根据当事人销售系统内商品标价15.90元/包(含税价)计算,上述涉案商品货值金额为477(30*15.90)元。当事人表述,销售上述烤鱼纸已缴纳税款9.22元,当事人经营上述烤鱼纸的违法所得为:62.38(310-20*11.92-9.22)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烤鱼纸(宜洁牌,货号Y-3997,当事人内部货号3790127)10包;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38元没收违法所得:62.38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623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06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0-06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