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小心!“四舍五入”中的“反向抹零”

2023-07-10 15:12: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常消费结账时,通过“四舍五入”算法,商家往往会把零头免去。然而,有的商家却“反向抹零”多收钱。

案情简介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一名消费者在某经营熟食凉菜的商家处称重购买食品,在称重价格显示16.54元的情况下,却被商家收取17元。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商家前不久刚刚更换了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计价。至案发,商家共销售菜品482单,其中242单“五入”后多收取人民币61.92元。商家采用“五入”方式多收取的61.92元属于“反向抹零”,致使242名消费者多付价款。

法律分析

经营者收取价款时,尽管每个消费者只涉及几角几分钱,权益较为轻微,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权益不能被漠视。商家为了所谓“交易便利”而实施“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可以向消费者“四舍”让利,但不能“五入”多收价款。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

所谓“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结账收款时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费者零钱的行为。“反向抹零”,看似只是多收了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但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日常购买商品时,需注意核对消费票据,以免商家收取费用与实际不符。遇到消费纠纷时,注重保存消费凭证,及时通过拨打12315等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沃尔沃经销商:试驾等待时间长 ...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洞口木雕产品远销 ...

  • 从“万国机车”到“国家名片”——在 ...

  • 6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 ...

  • 四川省南充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有力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