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餐饮服务环节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3期)

2023-07-10 16:51: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7月7日消息,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餐饮服务环节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3期)。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产品,共抽检150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餐饮环节普通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3期)
序号抽样单编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样品名称样品属性(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其他)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被抽样单位生产企业监督抽检结果抽检机构
抽样单位名称抽样单位地址(证照登记地址) 所在省所在市所在县抽样环节(生产/流通/餐饮)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所在省所在市所在县许可资质(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许可证)监督抽检结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名称不合格项目单位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实测值抽检报告编号
1XBJ23350112360200113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其他油炸面制品(自制)麻耳餐饮食品//2023-05-06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四妹煎包店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凤洋村港口243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福建福州长乐餐饮许可证不合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100279301972300509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2XBJ23350112360201161餐饮食品焙烤食品(自制)焙烤食品(自制)糕点(自制)红枣糕餐饮食品//2023-04-28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华香园蛋糕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胪峰社区胪东一路33-2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福建福州长乐餐饮许可证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0.51.24301972300452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3XBJ23350112360201259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白馒头餐饮食品//2023-05-18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松灯包子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三溪村东滨路261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福建福州长乐餐饮许可证不合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不得使用76.9301972300659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4XBJ23350112360201260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包子(自制)糖包餐饮食品//2023-05-18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松灯包子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三溪村东滨路261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福建福州长乐餐饮许可证不合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不得使用86.4301972300661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5XBJ23350112360201261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莲花馒头餐饮食品//2023-05-18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莺英包子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三溪村东滨路259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福建福州长乐餐饮许可证不合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不得使用575301972300660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6XBJ23350112360201262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馒头花卷(自制)红糖馒头餐饮食品//2023-05-18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潘莺英包子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三溪村东滨路259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福建福州长乐餐饮许可证不合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mg/kg不得使用553301972300658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7XBJ23350112371233126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其他水产品其他水产品牛蛙(活)食用农产品//2023-05-05福州市长乐区吴航美膳居餐饮店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216号福建福州长乐餐饮//////不合格恩诺沙星μg/kg≤1002942023SFJC-XB1464福建省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3年餐饮环节普通食品抽检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第3期).xls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