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第二十九期)

2023-07-10 17:41: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第二十九期),涉及宝塔区鼎圣祥干果批发部(贺海伟)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延安市宝塔区新城佳旺水果店(张延喜)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由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延市市监处罚〔2023〕57号宝塔区鼎圣祥干果批发部(贺海伟)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宝塔区鼎圣祥干果批发部(贺海伟)92610602MA6YH2LE50贺海伟当事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83元;
2.罚款人民币9740.5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523.5元。
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6月20日
2延市市监处罚〔2023〕56号延安市宝塔区新城佳旺水果店(张延喜)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延安市宝塔区新城佳旺水果店(张延喜)92610602MA6YL9AG2R张延喜当事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60元;
2.罚款人民币1176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120元。
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6月20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沃尔沃经销商:试驾等待时间长 ...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洞口木雕产品远销 ...

  • 从“万国机车”到“国家名片”——在 ...

  • 6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 ...

  • 四川省南充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有力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