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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台井泉酒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7-14 14:29: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台井泉酒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79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79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台井泉酒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L1U301
工商注册号11011402736232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苗普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2022年12月5日,当事人委托个人李英辉为其设计、制作了含有“适量饮用白酒,能够增加人体血液内的高密度脂蛋白,而高密度脂蛋白又能将心血管病的低密度脂蛋白等,从血管和冠状动脉中转移,从而有效的减少冠状动脉内胆固醇沉积,预防心血管病”等内容的宣传用语,并发布在当事人官方网站网页行业资讯文章(http://www.taijingquan.com/industry/4.html)“冬天喝白酒的好处”页面详情中。当事人在官方网页页面宣传白酒具有预防心血管病等功效,发布的上述内容涉及了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且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期间,当事人支付页面广告制作费用5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12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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