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元芬分店开架销售处方药案

2023-07-14 14:49: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华处罚〔2023〕大浪105号),涉及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元芬分店开架销售处方药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华处罚〔2023〕大浪105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元芬分店开架销售处方药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药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的,由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元芬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66060J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黄文烈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1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夏粮收购 ...

  • 逛集市 赏非遗——特色“小慢车”丰 ...

  • 上海外高桥海通汽车码头汽车出口量占 ...

  • 比亚迪再突破!上半年销售125.5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