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抽检公示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996批次,不合格29批次。现通告如下:
1
食品生产环节
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8类食品共计964批次样品,合格96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超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区仁和街道新桥村新桥头)生产的1批次调根医生®系列-YJ,植物固体饮料(草本固体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尚点食品有限公司(临平区塘栖镇唐家埭村)生产的1批次生椰斑斓风味 含乳饮料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悦山萃茶业有限公司(西湖区转塘街道长埭村长埭路南68号102室)生产的1批次龙井茶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六角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萧山区瓜沥镇党科路143号8幢)生产的1批次香草味冰淇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
食品流通环节
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粮食加工品等27类食品共计779批次样品,合格758批次,不合格21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杨家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味佳鲜肉店(下城区杭州杨家村农产品交易市场摊位201号)销售的1批次猪后腿肉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鸣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余杭区良渚街道港虹东路172号)销售的1批次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鸣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余杭区良渚街道港虹东路172号)销售的1批次尖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余杭杭鲜生生鲜超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名城博园5幢5-10室)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余杭杭鲜生生鲜超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名城博园5幢5-10室)销售的1批次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贾凤梅蔬果店(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东苑117号)销售的1批次辣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鸣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余杭区良渚街道港虹东路172号)销售的1批次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桐庐县城南街道高东副食品店(桐庐经济开发区春江东路1322-3号)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余杭亚超餐饮店(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西苑57号101室)销售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德胜农贸市场彭胜蔬菜经营部(拱墅区上塘路与假山路西南侧(杭州德胜农贸市场A-17-21号))销售的1批次四季豆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东湖北路第二分公司(临平区运河街道东湖北路496号万悦城11幢202-302室)销售的1批次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桐庐氿悦商贸有限公司(桐庐县凤川街道春江东路525号书香同城3幢2层)销售的1批次长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茅家埠农贸市场杨振食品店(杭州市茅家埠农贸市场36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西湖区转塘街道久耀商业中心1号楼1-212室)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胜煜水果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林街1145、1147、1149、1151号商铺一楼)销售的1批次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萧山新湾骆雨婷水果店(萧山区新湾街道商贸城11幢407号)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滨江区梅玉才综合商行(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134号)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萧山七果仓水果店(萧山区北干街道永久路215号一楼)销售的1批次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桐庐县城南街道鹏炳水果店(桐庐县城南街道大奇山路317号)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下城区小袁水果店(下城区树园新村15幢56号102室)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外海杭州商城仙霞水果店(拱墅区石祥路589号(海外海杭州商城五区一层507号))销售的1批次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
餐饮服务环节
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共计25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249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顶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地铁景芳站分公司(上城区四季青街道地铁4号线景芳站物业区C18 C19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西湖区京文餐饮店(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一路296号1幢3F-1商铺)销售的1批次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西湖区小旋风餐饮店(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一路296号1幢3-F4/5商铺)销售的1批次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王威小吃店(富阳区富春街道三根桥4幢3号1楼)销售的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大豆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至10倍,在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可能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以达到防腐的目的。
二
糖精钠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三
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是食品添加剂中防腐剂的一种,本次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四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微生物源低毒杀虫、杀螨剂,是在阿维菌素的基础上合成的高效生物药剂,具有活性高、杀虫谱广、可混用性好、持效期长、使用安全等特点。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普通白菜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五
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六
阿维菌素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阿维菌素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七
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枣(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2mg/kg。
八
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普通白菜(如上海青、小青菜等)中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九
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姜、豇豆、青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2 mg/kg、0.2 mg/kg、0.01 mg/kg、0.05 mg/kg。
十
倍硫磷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的限量要求倍硫磷的最大使用量为≤0.05mg/kg。
十一
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十二
蛋白质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和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且提供能量。该批次产品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十三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未检出致病菌,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十四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咪鲜胺锰盐又叫咪鲜胺锰络合物,是由咪鲜胺与氯化锰复合而成,其防病性能与咪鲜胺极为相似。在山药的种植过程中,容易感染炭疽病。山药炭疽病是由胶孢炭疽菌等引起的、发生在山药的病害。主要危害山药叶片、叶柄、茎等。叶片形成近圆形或不规则形病斑,褐色至暗褐色,上生小黑点,后期病斑中尖褪色至灰白色,并破裂或穿孔。有些地区在种植山药时为了防范山药炭疽病会喷撒含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化学药剂,对剂量和休药期把握不准,导致残留超过限量。
十五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磺酸钠,它具有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不干净,就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国家标准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2)检测限量为“不得检出”。
十六
极性组分
食用油中的主要成分是甘油三酸酯,从分子结构上看,正常的甘油三酸酯分子呈对称结构,因此,没有极性,可以自由穿透细胞膜,与组成细胞膜的类脂双层不产生反应,对人体有益。正常纯净食用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也产生少量极性组分,而劣质油极性组分高,因此通过检测食用油极性组分可用来分析食用油是否掺杂掺假或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