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件:
鹿寨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案
案情简介: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对鹿寨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营运的鹿寨至雒容公交线路票价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当事人对其运营的鹿寨至雒容公交线路票价进行了调整,该线路票价分3段进行收费。
经查,当事人未经鹿寨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自行对鹿寨至雒容公交线路票价进行调整的价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修订)》第九条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公共交通的定价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通过查办此类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指引市场经营主体规范定价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融安县同发百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标准家用燃气灶具和热水器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23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融安县同发百货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摆放有涉嫌不合格的家用燃气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具待售,其中有1台家用快速热水器未配备标准排烟管,8台家用燃气灶具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另外,执法人员在该经营部二楼仓库发现3台上述同型号的家用快速热水器和9台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
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员处购进未配备标准排烟管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5台,已售出1台、库存4台,购进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17台,至案发暂未售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融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人涉案商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没3978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未配备标准排烟管的热水器和未按规定安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燃气泄漏导致人员中毒,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查处不符合标准的家用燃气用具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同时警醒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进货渠道,从进货源头把控质量关,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不合格燃气器具流入市场。
广西柳州盛伊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使用超过有效期限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5日,鱼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广西柳州盛伊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存放医疗器械货架上的储物篮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和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混放在一起,并且没有任何标示进行区分,其中发现有过期但未开封的医疗器械。
经查,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购进涉案医疗器械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和医疗器械出厂检验合格文件,未对入库的医疗器械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和登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贮存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期限未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使其超过有效期限,并与其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混放,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鱼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限医疗器械以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关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会危害公众生命健康,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有效,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确保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
覃祚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
案情简介:
2023年,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函,将覃祚海销售的玉柴、锡柴、潍柴、康明斯等汽车配件为假冒商品的案件移送办理。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玉柴、锡柴、潍柴、康明斯等汽车配件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行为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的汽车配件,并处以罚款64310.61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注册商标权利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惩戒。商品销售者应做好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销售的商品为合法商品。
柳州市柳江区聚丰宾馆价格欺诈案
案情简介:
壮族“三月三”假日期间,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柳州市柳江区聚丰宾馆涉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宾馆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三名消费者在网上付款预订柳江区聚丰宾馆相应的房型,现场办理入住时却被宾馆前台以满房为由告知无法提供原预订房型,要求投诉人在平台申请退费或者加钱换房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柳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面对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快速调处纠纷,依法对经营者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从严从快处理,获得了消费者好评。同时,该案件的查处对其他法定节假日宾馆酒店住宿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起到了规范和震慑作用。
柳州市绿菱泉饮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17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有关“柳州市黑心桶装水企业”的举报线索后立刻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摸排调查。在柳州市绿菱泉饮品有限公司实地核查时,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饮用水未能出示《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查封涉案预包装饮用水并现场抽样送检。
经查,截至案发当日当事人并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检测,其生产的绿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和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柳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查封3251桶预包装饮用水,并处以罚款52431.8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属于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水是生命之源,是人体每天必不可少摄入的元素,长期饮用不合格的纯净水会极大伤害人体健康,或加重疾病,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社会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守护好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