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味鲜多生鲜超市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7-20 18:38: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9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味鲜多生鲜超市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79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79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味鲜多生鲜超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556321368
工商注册号110113015276420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林康军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邬辣妈茶油豆腐20袋,进货价格为2.9元/袋,进货日期为2023年2月7日,供货商为北京群英必晟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有进货票、供货商资质及供货商提供的检验报告。该批次邬辣妈茶油豆腐销售价格为3.9元/袋,该批次邬辣妈茶油豆腐共销售20袋,当事人提供了销售记录。当事人销售该批次邬辣妈茶油豆腐货值金额58元,违法所得58元。经执法人员调取结账单,发现当事人存在塑料袋未收费的行为。当事人现场存在销售散称零食的经营行为,经执法人员查看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有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项目。当事人经营面积约800平米,其中销售食品的面积约为200平米。
处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8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5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19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 ...

  • 从“万国机车”到“国家名片”——在 ...

  • 中国汽车工业暨一汽迎来70周年华诞 ...

  • “把民族汽车品牌搞上去”——从中国 ...

  • 炙热的考验 坚定的守护——高温中坚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