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11期)。
近期,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食糖、糕点、蜂产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食品339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呼图壁县范军商行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阜康市小季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昌吉市天天溢鲜园蔬菜水果商行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奇台县萨福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酸奶,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奇台县古城老磨坊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奇台县吉布库镇彦花油坊生产的葵花籽油和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奇台县牛学辉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奇台县苏来曼酸奶加工厂生产的酸奶,酵母和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