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339批次 不合格9批次

2023-07-21 15:0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11期)。

近期,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食糖、糕点、蜂产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食品339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呼图壁县范军商行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阜康市小季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昌吉市天天溢鲜园蔬菜水果商行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奇台县萨福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酸奶,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奇台县古城老磨坊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奇台县吉布库镇彦花油坊生产的葵花籽油和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奇台县牛学辉粉条加工厂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奇台县苏来曼酸奶加工厂生产的酸奶,酵母和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