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一期“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信息通告(第27期)。
据通告,第一期“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聚焦百姓“一日三餐”食品安全,主要针对食用油、蔬菜、畜禽肉、水产品、蛋类、乳制品等一日三餐必不可少、消费量大的食品,抽检任务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承担。在采取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选取了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等4个食品大类、17个食品细类样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400批次,检出合格样品3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兽药残留问题。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南安市水头镇蔡福阳海鲜店销售的鱿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5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安市水头镇左思珠水产店销售的大墨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莆田市城厢区新塘社区菜市场陈今平海产摊销售的草虾(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莆田市城厢区亚青家禽摊销售的乌鸡(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清市音西齐庆餐饮店销售的鲢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6月1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食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保质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备注 |
1 | / | / | 南安市水头镇蔡福阳海鲜店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江崎村菜市场B-3 | 鱿鱼 | / | / | 2023/5/5 | / | 镉(以Cd计)||3.8||mg/kg||2.0 | 供应商:厦门市湖里区阿狮水产摊 |
2 | / | / | 南安市水头镇左思珠水产店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桥西街226号 | 大墨鱼 | / | / | 2023/5/15 | / | 镉(以Cd计)||3.3||mg/kg||2.0 | 供应商:阿芬水产店 |
3 | / | / | 莆田市城厢区新塘社区菜市场陈今平海产摊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新塘社区菜市场三排8号 | 草虾 | / | / | 2023/5/31 | / | 呋喃唑酮代谢物||80.0||μg/kg||不得检出 | |
4 | / | / | 莆田市城厢区亚青家禽摊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新塘菜市场第3排第18号摊位 | 乌鸡 | / | / | 2023/5/31 | / | 氯霉素||1.15||μg/kg||不得检出 | 供应商:涵江阿忠家禽批发 |
5 | / | / | 福清市音西齐庆餐饮店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105-73号 | 鲢鱼 | / | / | 2023/6/1 | /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5.26||μg/kg||不得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