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妥善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今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蓝”消费维权工作室共同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共享法庭”。
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共享法庭”致力于推进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多元化,通过法官参与消费纠纷调解指导、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功能精准发力、源头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月19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共享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员、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等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市消保委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分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市消保委将围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推动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共享法庭”建设,实现消费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服务共享,融合各方专业力量联合调处纠纷,做深做实消费维权保护工作。(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