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同意筹建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函
药监综械注函〔2023〕396号
器械标管中心:
《关于报送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筹建申请的函》(国械标管函〔2023〕71号)及《关于报送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筹建补充资料的函》(国械标管函〔2023〕1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组织筹建医疗器械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请根据《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归口单位的组建工作。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