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环球家电百货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环球家电百货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280101841A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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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容市监行罚罚字〔2023〕11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质量流通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作为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当事人销售的保健电热水袋(型号:R69)不符合GB 4706.1-2005及GB 4706.99-2009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违法行为。 当事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本办事处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一般幅度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912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162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91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6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