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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兴隆信平超市被罚款50000元

2023-08-04 17:56: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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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市兴隆信平超市。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82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兴隆信平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3MA00HUQ666
工商注册号110113600708460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杨**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2022年12月30日以50元/箱的价格从北京牛发商贸中心购进1箱(每箱60根)双汇泡面拍档香肠,后以1元/根的价格对外销售,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0日,保质期:120天,经与举报人电话核实确认,举报人购买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购买数量为5根,已过保质期15天。保质期内共销售50根,举报人买走5根已过期。过期食品品货值金额为10元,违法所得为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元;
罚款金额(万元)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3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7-31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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