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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翱美商贸中心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被处罚

2023-08-08 17:24: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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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翱美商贸中心,该中心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89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翱美商贸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1MK555C
工商注册号11011460485869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北京翱美商贸中心(刘立东)于2023年2月20日在北京雄风鼎力科技有限公司,以10元每瓶的单价购进了“普斯奥水疗蛋白洗发露(烫染发适用)(卫妆准字29-XK-1347号)”1瓶,定价20元每瓶,没有销售。涉案产品合计货值金额20元,违法所得0元。北京翱美商贸中心(刘立东)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1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5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2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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