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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扬祖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菟丝子案

2023-08-09 17:05: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9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及福建省扬祖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菟丝子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闽明药稽处罚〔2023〕8号

福建省扬祖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菟丝子案

福建省扬祖医药有限公司

913507227706920907

孙建明

当事人销售【检查】项下“水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规定的菟丝子,违法所得为104.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04.6元。

 

自动履行 2023.8.8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2023年8月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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