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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骏凯商贸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行为被罚款2000元

2023-08-15 11:41: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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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骏凯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89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骏凯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L31137854L
工商注册号11011460424892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陈**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确有虚假广告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1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11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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