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泗水镇铭达车行,该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州市监泗水处字〔2023〕150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 ||||
处罚依据 | 《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事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肖畅(高州市泗水镇铭达车行)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1MA4X362BXE----------肖*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7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17 | ||||
处罚机关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