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玑米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玑米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556EY833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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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北市监行罚罚字〔2023〕5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根据举报,2023年4月24日,本政府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陈大滘工业小区创业一路1号C栋303的佛山市玑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张含有“五星好评+晒图截图给客服可领3元红包”等字样的卡片。 经查明,当事人从2023年3月10日开始参与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拼 多 多”开展的好评返现活动,并从2023年4月7日开始通过当事人在“拼 多 多”上开设的“SNEWGEE官方旗舰店”销售商品时,在商品包装里附加“好评返现”卡片,卡片包含“五星好评+晒图截图给客服可领3元红包”等内容,以向消费者发放现金红包形式,诱导消费者给予五星评价及好评,凡是给予当事人好评的消费者,将好评截图发给客服后可领取当事人发放的对应红包。当事人通过前述“好评返现”形式,诱导消费者对商品作出虚假的用户评价。因当事人未建立奖励名单及红包发放的相关台账,通过前述“好评返现”形式带来的营业额及收益无法计算。 | ||||
处罚依据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罚款1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6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