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丁堡镇乐鑫商店,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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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市监处罚〔2023〕36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香脆皮味(调味面制品)”(制造商:西平杨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5日)2包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香脆皮味(调味面制品)”(制造商:西平杨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5日)2包;2.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宜市丁堡镇乐鑫商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3MAC20137XD----------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09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09 | ||||
处罚机关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