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超市信宜解放路连锁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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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市监处罚〔2023〕307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83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内容 | 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手撕面包(原味)”5包、“手撕面包(无蔗糖麦香味)”1包、“无蔗糖面包”2包、“手撕面包原味无添加蔗糖”1包;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超市信宜解放路连锁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83MA4UJ8EX6B----------许*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09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09 | ||||
处罚机关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