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据通报,2023年度,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市生产、销售领域的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化肥产品70批次。
检验项目主要包括总氮含量、有效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钾含量、氯离子、硝态氮、粒度、镉含量、铬含量、汞含量、铅含量、砷含量、总养分等关键指标。经检验,有7批次化肥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氧化钾(K2O)、总养分(N+P2O5+K2O)、总氮(N)、硝态氮、游离水的质量分数、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总镉。
不合格产品涉及生产企业包括,郴州市金土地化肥有限公司、江苏爱施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和磷肥厂有限责任 公司、湖南隆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湖北茂盛生物有限公司(授权灌装)、衡阳承泰化工有限公司。
针对本次市级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郴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并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今后,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防严控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营造高压监管态势,规范市场秩序,为郴州市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