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钱排镇馨柠饮品店,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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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市监处罚〔2023〕310号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296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淡奶油”加工制作食品,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原料“淡奶油”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构成了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淡奶油”3盒,没收违法所得1296元,罚款5000元,两款项合计6296元,上缴国库; 2.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宜市钱排镇馨柠饮品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3MA56XLJQ29----------叶**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08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08-08 | ||||
处罚机关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