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致合肥市安择园置业经纪有限公司
合市监罚告〔2023〕174号
合肥市安择园置业经纪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公司在经营场所电梯厅口张贴内容为“安择园拍卖辅助司法拍卖唯一指定服务商”的宣传牌以及在经营场所悬挂内容为“京东司法拍卖唯一指定服务商”铭牌和内容为“京东司法拍卖唯一指定服务商 安择园不动产临泉路服务点”、“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指定服务 安择园不动产临泉路服务点”两块牌匾进行公司法拍房业务宣传。你公司无法提供上述宣传牌、铭牌和牌匾宣传内容真实性的有效证据和资质证明材料。
你公司在经营场所悬挂宣传、铭牌和牌匾进行法拍房业务宣传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44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0元。
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所列较重的行政处罚,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汪 军 联系电话: 0551-62315922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副楼A502室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