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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纯流量”的“物联卡”多次停机,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助力退货退款

2023-08-25 11:16: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9元100G”“预存120元返款240元”,这些诱人的优惠都在暗中定下了价格,今天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超级流量卡存在的种种侵权隐患和消费者可能要付出的代价。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31日,消费者张先生致电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寻求帮助。经了解,2022年12月下旬,张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下单购买了一张超级流量的物联卡,每月56元3000G,但是今年7月28日发现处于被停机状态,和商家客服沟通被告知因涉嫌违规操作自动停机。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张先生就向金山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受理张先生的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其核实,根据其提供的付款凭证、商品照片、沟通情况等,确认双方存在矛盾纠纷。据张先生称,每月56元3000G流量,实际使用中已经发生多次停机的情况,之前每次和商家沟通后都恢复了,而此次商家客服明确不予恢复。同时每月流量超过200G就会自行限用,根本用不到3000G,认为商家有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营者表示消费者涉嫌用卡违规操作,有经营用途嫌疑,故而根据购卡协议停用此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最终,商家与消费者和解并退货退款。对于涉嫌违规销售的行为,消保委向相应运营商移交线索。

案例评析

物联卡是电信运营商为物联网服务企业提供的用于智能终端设备联网的,仅面对企业用户进行批量销售,广泛用于共享单车、移动支付、智能城市、自动售卖机等领域,不面向个人用户。而这些物联网服务企业把物联卡当作流量卡出售卖给个人手机使用是不触及法律是不违法的,虽然不违法但是是违规的,因为工信部及三大运营商规定不能把物联卡销售到个人市场。

工信部201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要加强对行业卡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管控,严禁二次销售和违规使用行业卡。而这所说的“行业卡”也就是“物联卡”。物联卡行业市场混乱,利润巨大,一些不法分子宣传无限流量,月费超低价等噱头谋取利润。等到售出一定的量或者时间以后,就关门跑路,或者流量虚标、限速、不处理售后问题都是常有的事情。个人用户还可能遇到运营商或工信部查到物联卡用于个人,会面临停卡封卡风险。

在此,金山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流量卡是一种便捷的方式,但也伴随着一些骗局和套路。消费者要警惕低价诱骗、虚假宣传、个人信息盗取和售后服务欺诈等问题。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流量卡,并关注价格是否合理、宣传是否真实、个人信息是否安全、售后服务是否可靠等方面。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享受到安全有质量的流量服务。

(来源:金山消保)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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