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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电梯挤压事故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罚15万元

2023-08-25 21:14: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爽)8月24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天津市河北区诺城广场“2•11”电梯挤压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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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告显示,2023年2月11日,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诺城广场一电梯维保人员在维修电梯过程中挤压受伤致死。

事故电梯使用单位为中铁诺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该公司与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由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天津诺德一期(诺城广场)1-13号楼共34台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合同期限自2022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调查组认为,诺城广场“2•11”电梯挤压事故,是一起电梯维保人员在维修电梯过程中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造成的责任事故。并依据相关规定,确定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报告提出,间接原因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维保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劳动保护措施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予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行政处罚。

通过查询了解,最后,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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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天津)网站)

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处罚,7月26日,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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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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