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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广东廉江市石城一餐饮店被处罚

2023-08-29 16:58: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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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廉江市石城陈兆明餐饮店,该餐饮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廉江市石城陈兆明餐饮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1MAC80KQM6B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291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廉市监石城处罚[2023]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
违法事实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花生油”1.25公斤,并处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4
公示截止期2023-11-24
处罚机关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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