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0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2023年第30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罚〔2023〕54号 | 广西古黛美容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广西古黛美容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 91450203MA5NE1C88C | 罗东东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非法财物; 2.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8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9日 | |
2 | 柳市监处罚〔2023〕67号 | 柳州市城中区滴欧美容中心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 柳州市城中区滴欧美容中心 | 92450202MABNAM58XT | 高丽绿 | 当事人经营未进行备案的进口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充分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五十九条、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非法财物; 3.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3年8月21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