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活力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活力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0735127366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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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良市监行罚罚字〔2023〕11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违法广告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通过自设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新兴龙山温泉度假村”的广告推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仟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31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