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家家旺副食店,该副食店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徐闻县家家旺副食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25MA4W8JEQ0Q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谢**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373X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徐市监综执处罚〔2023〕2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的行政处罚: 1、罚款5000元。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8-31 | ||||
处罚机关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