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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知翔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38万元

2023-09-04 17:00: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4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川药监罚决〔2023〕4013号),涉及四川知翔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知翔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005821510511

法定代表人

刘虹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3〕4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药品经营过程中,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8万元(叁拾捌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8.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30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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