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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扇贝一斤四两,被发现后老板拒卖赶客?深圳大鹏这家餐厅被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2023-09-04 17:25:21 深圳市场监管

这两天

管哥接到举报

大鹏较场尾一海鲜餐厅

耍花招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扇贝时

商家将菜单刻意放在电子秤上遮挡

电子秤的重量和单价栏

利用“套路”误导欺骗消费者

image.png

结果6个扇贝称出来1斤4两

当博主要求晚点再下厨扇贝时

老板急得开始说外星文

老板,你理清舌头再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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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证据没成功

老板就开始抢了……

一开始还辩解是有水分的重量

后面懒得辩解直接赶客了

image.png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

迅速来到现场介入调查

此时这小伙子已经不在了

店里人员说他是周末过来打兼职的……

管哥这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

为什么商家明明用的电子秤是合格的

但是称重的数值却相差那么多?

揭秘来了!

正规电子秤应如下图

第一个显示屏是重量(公斤)

第二个显示屏是单价

第三个显示屏是总价

image.png

在单价栏输入“2”

可将“公斤”换算成正常“市斤”

商家将第三个显示屏的读数报给消费者

作为称重的“斤数”

视频中,不法商家在单价栏输入“3”

将第三个显示屏虚高的“斤数”报给消费者

这样一来

显示的重量就比真实重量高出了50%

从而误导欺骗消费者

管哥不解

咋有些人劝几百遍都不听?

虽然用的电子秤是合格的

但是不法商家用一些所谓的障眼法和套路

多报了重量数值

变相提高相关海鲜水产品的销售价格

这就是价格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哥知道做生意不容易

但不容易不是你欺骗消费者

触碰法律红线的借口!

管哥都发了多少次

要求大家诚信经营的内容?!

说那么多遍不听

那就顶格处罚!

大鹏监管局依法责令

深圳市大鹏新区海某餐厅

(个体工商户)

停业整顿

并将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

为惩戒该商户不诚信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在该商户大厅悬挂

“因短斤缺两被黄牌警告商家”的黄色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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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大鹏监管局

在各景区的海鲜餐厅称重处和收银台

张贴了“先计价、后消费”的警示牌

对于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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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哥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不管在农贸市场还是在海鲜餐厅

务必擦亮眼睛

注意查看重量

看清楚“重量”的单位、“单价”“总价”

认真核对计算商品价格

不要被总价误导

防止被不法商家套路

接下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继续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严厉打击不良商贩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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