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我郑重承诺,不向消费者销售难以履行合同的家具;我承诺建立健全家具采购进货查验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和合同不规范的家具。”8月31日,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热点投诉单位行政约谈会,乌苏市吉鑫家具店负责人在会上如是表态。
据了解,本次行政约谈中,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室负责人通报了《新疆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热点投诉单位被投诉未提前告知收费项目和产品明细、预付定金承诺返还未返还的、未按时供货的等不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产品质量等问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落实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的行政指导行为,执法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明显不当行为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倾向性、苖头性问题,采取约见谈话的方式,通过沟通交流、政策法规宣传、提示法律责任、提出行政建议等手段,引导约谈对象及时停止或改正不当行为,诚信守法经营,实现“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晏晓斌介绍:“通过消费维权关口前移,督促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严格自律、规范经营,全面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弥补生产经营中的短板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苏红涛强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乎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要从源头预防经济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全市家具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家具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反映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反馈。(杜志锋 杜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