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近日,圆梦未来(北京)艺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京平市监处罚〔2023〕341号显示,当事人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29日利用受益者形象或名义在其微信公众号“圆梦中传艺术基地”发布宣传广告:“中传喜报:你绝对没见过这么多合格证:圆梦23年获70张中传合格证,夺得播音主持类双状元!”“浙传喜报:全国也看不到这么多合格证:圆梦23年获97张浙传合格证!”“上戏喜报:圆梦共获25张合格证,再夺全国第一、第二、第四!”“北电放榜:圆梦获16张合格证,表本合格证上双!”等内容。当事人花费广告设计、制作的费用为500元,平台服务费为300元,网站域名使用费139元,维护费用总计2400元,共计3339元。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2800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2023年4月3日因同一违法行为受过处罚。
京平市监处罚﹝2023﹞81号显示,当事人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0月20日利用受益者形象或名义在其微信公众号“圆梦中传艺术基地”发布宣传广告:“中戏放榜:圆梦学子勇夺导演全国第3,播音主持全国第9,共获十张合格证!”“2022年圆梦校考成绩汇总,共获1186张合格证”“20年校考,圆梦诞生了4个全国状元。中传播音主持全国第一名(欧阳慕颜)”“圆梦学子张舒越,成为Z年轻的央视春晚主持人!”等内容。当事人花费广告制作费用共计500元。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圆梦未来(北京)艺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琦。经营范围包括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服务;版权贸易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影视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