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山东省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4期)

2023-09-14 16:22: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4期)。

据通告,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调味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6大类食品188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7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红宝龙商贸有限公司石桥分公司销售的香蕉,腈苯唑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东里镇佳乐美购物广场销售的豇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纪宝鲜肉店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项目类别:

沂源县桥惠阁米线店使用的自行消毒杯,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沂源县时跃餐饮店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小)和自行消毒茶杯,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沂源县赢颢饭店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24-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4-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4-3.检验项目说明.docx

24-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分类公告号公告日期任务来源/项目名称检验机构
XBJ233703234374378661//沂源县纪宝鲜肉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燕崖镇燕崖村三区55号芹菜//2023-07-25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食用农产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XBJ233703234374379092//沂源红宝龙商贸有限公司石桥分公司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兴实路110号香蕉//2023-07-26腈苯唑食用农产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XBJ233703234374378943//沂源县东里镇佳乐美购物广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东里镇西村文山街6号豇豆//2023-07-26噻虫胺食用农产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XBJ233703239166302034沂源县桥惠阁米线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鲁山路(翡翠金姐街1-9号)沂源县桥惠阁米线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鲁山路(翡翠金姐街1-9号)自行消毒杯散装/2023-07-13大肠菌群餐饮食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XBJ233703239166302075沂源县时跃餐饮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鲁山路中段路北沂源县时跃餐饮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鲁山路中段路北自行消毒碗(小)散装/2023-07-18大肠菌群餐饮食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XBJ233703239166302106沂源县时跃餐饮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鲁山路中段路北沂源县时跃餐饮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鲁山路中段路北自行消毒茶杯散装/2023-07-18大肠菌群餐饮食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XBJ233703239166302127沂源县赢颢饭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翡翠金街21号沂源县赢颢饭店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翡翠金街21号自行消毒碗散装/2023-07-1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餐饮食品2023年第24期2023.09.1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