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京天明天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肖村分公司被罚款1000元

2023-09-18 14:31: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京天明天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肖村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19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19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京天明天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肖村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179905243
工商注册号11010501798816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廖春苏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经查,2022年12月129日当事人从京批网(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百事无糖可乐”5包*6瓶/1箱。(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2年8月5日,保质期:9个月),上述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27瓶;超过保质期销售3瓶,超过保质期11天;销售单价3元,违法所得9元,货值金额9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健康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

  • 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 ...

  • 坚守“100-1=0”的质量理念— ...

  • “一针一线”开辟非遗新空间

  • 湖北省十堰市持续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