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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双旗龙发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2023-09-18 14:33: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双旗龙发超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19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19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双旗龙发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KRKX73
工商注册号11010560145500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谭仁凤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5月初,当事人开始自制冰块并对外售卖,自制冰块以“食用冰块约24粒”在美 团外卖平台上对外销售,“食用冰块约24粒”的成本为12元,售价为12元,共计销售1份,违法所得为12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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