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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昱盛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2023-09-18 16:3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鑫昱盛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19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19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鑫昱盛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FJ9412
工商注册号11010502623585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谭桂林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3月20日当事人从北京佳豪轩泽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玉中王百合”4袋/1包。(净含量80g、生产日期:2023年4月6日,保质期:60天),上述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3袋;超过保质期销售1袋,超过保质期4天。销售单价10元,违法所得10元,货值金额1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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