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月饼、茶叶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2023-09-20 15:01: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月饼、茶叶等食品包装逐渐趋向豪华,既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又滋生了不良风气,不利于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同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全面实施,月饼、茶叶等食品包装都有了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遏制月饼、茶叶过度包装现象,规范月饼、茶叶等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食品安全、价格违法等问题,倡导简约绿色消费理念,助力绿色发展方式转型,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月饼、茶叶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生产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营者要牢固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理念,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要求,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法营销,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商品,维护行业信誉,携手推动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共同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消费者在购买月饼、茶叶时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即看商品外包装的豪华程度,包装材料是否昂贵;“二问”即在不拆开商品外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询问商品包装层数,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三算”即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对比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其中之一不符合要求,就可初步判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商品。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月饼、茶叶时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现商家在销售产品中存在过度包装、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及热线电话进行举报。(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砥砺前行 再创“徽”煌——安徽省特 ...

  • 聚焦质量 绽放芳华——安徽省产品质 ...

  • “人机并举” 精准施“测”——安徽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 ...

  • 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宁阳县市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