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1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第四十六期),涉及延安市宝塔区子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案。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3〕104号 | 延安市宝塔区子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案 | 延安市宝塔区子博商贸有限公司 | 916106002MA6YLHKB74 | 刘静 | 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 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360元。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