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洋篮子百货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南)里综执市监(罚)罚字283号

2023-09-22 17:21: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洋篮子百货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洋篮子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2RJWE5T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里综执市监(罚)罚字28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第九十七条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初购进的“伊藤牛奶小馒头”(盒身处印有賞味期限:2024.3.28,内容量:80g(20g×4袋))和“伊藤牛奶小饼干”(盒身处印有賞味期限:2024.4.4,内容量:75g(37.5g×2袋))各10盒,购进价均为12.5元/盒,上述食品均只有外文说明,没有中文标签,产自日本茨城县。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至2023年8月2日被我府查获之日止,当事人仍库存8盒“伊藤牛奶小馒头”和7盒“伊藤牛奶小饼干”在售。期间,当事人共售出“伊藤牛奶小馒头”2盒和“伊藤牛奶小饼干”3盒,销售价格均是23.8元/盒,共获得经营额119元。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伊藤牛奶小馒头”和“伊藤牛奶小饼干”的总货值是476元。当事人库存在售的上述8盒“伊藤牛奶小馒头”和7盒“伊藤牛奶小饼干”已于2023年8月2日被我府依法扣押,货值为357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处罚内容1、没收被扣押的涉案食品“伊藤牛奶小馒头”8盒和“伊藤牛奶小饼干”7盒;2、没收违法所得119元人民币;3、罚款合计10000元人民币;4、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1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9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建设质量强县 振兴县域经济——河南 ...

  • 集美家居中秋国庆优惠活动

  • 岚图以卓越品质为用户创造价值

  • 靠数据让“一粒良种”变成“一碗好饭 ...

  • 砥砺前行 再创“徽”煌——安徽省特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