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宝安区宝民市场全永升蔬菜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宝处罚〔2023〕新安127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宝民市场全永升蔬菜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农产品及农用物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条/第1款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十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宝民市场全永升蔬菜档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JT5AT6F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3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