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喜悦购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处罚

2023-09-26 12:51: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喜悦购百货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喜悦购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7GYQFP0D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07日的达利园派(蛋黄味,净含量:460克/包;保质期:6个月;商品条码:691198800679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涉案食品的违法所得为16.9元。
违法事实佛山市南海区喜悦购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当事人具有减轻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减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9元;2、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6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2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品质”初心不改,这才是东风本田成 ...

  •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入选 ...

  • 河南郑州以质量工作为抓手助力国家中 ...

  • “质量基础设施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

  • 听,江淮大地质量之声——2023世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