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1号,152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铜市监处罚〔2023〕151号 | 铜陵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案 | 铜陵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戴启祥 | 913407000709107631 | 销售商品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64元,2、罚款1000元。罚没款合计1664元。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
2 | 铜市监处罚〔2023〕152号 | 铜官区邻雪日用百货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 铜官区邻雪日用百货店 | 许珊珊 | 92340705MA2WLGNR5X | 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元,2、罚款500元。罚没款合计508元。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