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7月底,消费者俞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投诉,称其一周前入住了澄江街道某主题酒店,退房时把一双鞋遗留在了房间内,回家想起后立刻联系酒店讲明情况,但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鞋已经被扔掉了。俞先生认为酒店的处理方式不合理,希望通过消保委的协助,得到酒店的赔偿。
处理过程结果
接到投诉后,澄南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商家。酒店负责人表示在客房内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后,如果是贵重物品会第一时间与客人联系,其余物品就默认是客人不要了丢在房间内,清洁人员一般会扔掉。
分会工作人员建议酒店不要自行判断遗留物品价值,应第一时间与前台查询客人信息,联系客人决定处理方式,酒店负责人认识到作为服务者,此次处理方式确有不妥,最终酒店表示愿意赔偿俞先生150元,俞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消费者遗留在酒店房间的鞋子不属于贵重物品,但酒店作为服务方,除须履行提供客房的主合同义务外, 还应当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客人的人身和随身财产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尽量避免造成消费者个人财产的损失。
消费提示
随着居民旅游意愿逐步上升,大家出行次数大大增加,促进了酒店行业的发展。但入住酒店东西丢失或遗留了该怎么办?消保委澄南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酒店时,一定要及时在酒店总台办理贵重物品寄存手续。
2.退房时也要再三检查随身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如果遇到物品丢失或遗留的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及时与酒店沟通或报警。
(来源:江阴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