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 记者王向龙)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乐金日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没9万余元。
据悉,当事人于2022年7月1日生产批号为20250630D1的竹盐固齿源固齿牙膏(炫彩清爽)31056支,产品规格为115g/支,于2022年7月销售31050支,留样6支。产品报价2.06元/支(含增值税,不含税单价1.82元),货值金额总计63975.36元,实际召回24支,违法所得56467.32元。因当事人将召回的1支产品进行产品安全分析使用,实际库存29支(含留样6支)。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号为20250630D1的竹盐固齿源固齿牙膏(炫彩清爽)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5×10的4次方CFU/g,属于不合格产品。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生产的批号为20250630D1的竹盐固齿源固齿牙膏(炫彩清爽)29支;罚款38385.22元;没收违法所得56467.32元;没收非法财物。
记者就该处罚也致电北京乐金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科、品质科等询问详细情况,均为电话响了几声后无人接听后传来“分机正忙,请稍后再拨”。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乐金日用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注册资本1143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洪性河。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生产(化妆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07月14日);批发牙膏、牙刷、肥皂、洗发剂、洗涤剂及其他日用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天眼查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去年2月,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最终被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罚5000元。2021年,该公司因实验室风柜未安装废气收集净化设施被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罚款1万元。更早之前,该公司还有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被处罚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