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胡礼兵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快速处置了一起黄金珠宝电子秤设置“按键作弊”案件。从接到举报,到立案调查,在18日内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立案快,查处快,获得普遍好评。
8月17日下午4时许,该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春晖路街道松青路某“寄卖行”涉嫌计量违法。10分钟后执法人员赶到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一台用于贸易结算的新光电子株式会社生产的型号为GS500的日本生产的电子天平,无检定合格标志;另一台用于贸易结算的便携式黄金珠宝电子秤涉嫌有“作弊”功能。
当天,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和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进行立案调查。
随即,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查,2019年11月至今,当事人未将其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天平进行检定。2023年7月8日,当事人在淘 宝 店铺“帝衡鼎衡专卖店”以89.2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有作弊功能的便携式黄金珠宝电子秤。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当事人在黄金珠宝回收中将上述电子秤设置“按键作弊”功能,用于贸易结算。8月17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时,将100g执法砝码放于当事人使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便携式黄金珠宝电子秤上,执法人员按“计数键”、“锁定键”不同次数,分别显示90g、80g、70g、60g、50g、不同的计量数值,按第六次恢复正常后称出来显示为100g;该电子秤具有作弊功能。
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9月5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罚单。当事人使用了有作弊功能的便携式黄金珠宝电子秤,用于回收金银首饰,其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贸易结算中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其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计量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和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00元,没收扣押的便携式黄金珠宝电子秤1台。
“目前,我们已对300余家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电子秤使用情况,已查处电子秤计量违法行为35件,其中计量作弊行为3件,严查‘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案查处为源头,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打击破坏计量器具、计量作弊作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