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消费中
很多商家都会提供会员服务
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
会员服务“钻空子行为”多
引发了诸多争议
案情简介
8月1日,张女士发现去年在某大型商超办理的会员卡,到期日明明是8月5日,还未到期企业便自动续费。然而在办卡时,商家并没有告知会开通自动续费,于是向商家申请取消续费,但双方就如何取消争执不下,遂投诉至闵行区消保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上述投诉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核实情况。张女士表示,自己无法接受商家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并扣费。此外,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并签署退卡协议,张女士认为开卡时已提供过身份证信息,没有必要再次提供。而且自己的会员卡并没有到期,应当签署取消续费协议而非退卡协议。
针对张女士提到的问题,区消保委与商家进行了核实,发现商家确实没有在续费前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关于消费者提到的取消续费协议,商家表示自己没有这样的协议,只能在退卡协议上进行备注。
区消保委向商家提出,消费者的会员卡现在未到期,签署退卡协议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已经收集过的身份信息,不应反复收集,加重消费者负担。
经闵行区消保委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经营者在无需提供身份证的条件下为消费者提供了取消续费协议,消费者表示认可。
投诉点评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区消保委认为,对于“显著方式”法律目前虽未明确规定,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对等的原则,平台在发布续费提示时,应当采用经营过程中常用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特别提醒和确认,采用如小程序及平台弹窗提醒、短信及电话告知、手动勾选确认程序等方式,充分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同时,商家在处理消费者误续费纠纷时,应当尽可能减轻消费者负担,采取便捷、快速的解决方式处理。
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开通会员服务时多留个心眼,仔细阅读会员协议,注意查看费用、扣款时间等重要条款。一些APP推出“免费试用”、“连续包月折扣”等促销活动,往往标注有“自动续订,随时取消”的提示,建议消费者查看协议细则后再谨慎开通。(来源:闵行区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