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广州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应急罚〔2023〕182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659099640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欧鸿志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越)应急罚〔2023〕18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1、广州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2、广州昊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塔克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已完成危险化学品交易,已交货异辛烷142.89吨,单价5750元/吨,交易金额821617.5元,属于违法所得 |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贰万壹仟陆佰壹拾柒元伍角 | ||||
罚款金额(万元) | 15.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82.16175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3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